「所謂微型,依我的理解和體驗,就是細節在數量上的最大濃縮,以一兩個細節表現一個完整的故事,這就是微型小說。……微型小說可以是短篇小說的極致,集中體現了細節和文字的魔力。所以認為微型小說是初學寫作者最佳練筆體裁,實在是莫大的錯誤。」王璞:《怎樣寫小說--小說創作十二講》(香港:匡智,2008),頁40-41。



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懷疑 - 郎懷中

懷疑 郎懷中

最近黃太憂心忡忡,常常夜不入眠,不消一個星期便臉容大變,不僅臉白如紙,連頭髮也枯黃起來,而且眉頭緊鎖,眼神空洞,嘴唇乜斜,看起來魂魄全丟。他的朋友莉娜在街上碰見他,以為是個陌生人。若沒靠近看清楚,也認不出他來。莉娜驚嚷:「哎喲!沒見幾天,你怎麼換成另一個樣子?」

黃太沒回應他,只是低著頭、搓著手,明顯心事重重。於是莉娜試探道:「是關於金錢嗎?」

黃太咬著唇,別過頭去,不發一言。莉娜見他拒絕回應,仍然不肯罷休。他追問:「健康?事業?親戚?朋友?子女?丈夫?」黃太一聽「丈夫」二字,立刻哇一聲大哭起來,眼淚如泉奔湧。

「別哭!別哭!怎麼啦?吵架是常有的事。不要太執著。」莉娜故作輕鬆,搖一搖黃太的手,安慰他。

「不!不是吵架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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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生黃太結婚五年,一直融洽相處,恩愛如昔。幾天前,黃太的手機出了故障,借丈夫的一用。他聽見手機一響,沒為意手機是丈夫的,便順手拿起來接聽。那時,話筒對面的那人搶先開聲,先自稱露露,然後問對方何時有空再來他家纏綿。黃太聽他言辭猥褻露骨,大嚇一驚,惟有佯說打錯了,然後匆匆掛斷。自那天起,黃太不住懷疑丈夫有外遇,連日查看丈夫的手機短訊,摸索他衣服的口袋,檢查他信用卡的交易記錄,連他丟掉的垃圾也翻出來搜尋一遍,惟恐錯過任何蛛絲馬跡。

黃太的舉動幾乎把黃生逼瘋了。昨夜,黃生首先開腔:「我實在受不了!你到底要查到甚麼時候?」

黃太毫不隱瞞。他叉著腰,尖嚷道:「告訴我。到底露露是誰?」

「誰是露露?我不曉得誰是露露。」

「是情婦嗎?」

「沒有!沒有情婦!你懷疑我變心?你為何不相信我?要證明一件事物存在,從來都比證明不存在更加容易!你翻箱倒櫃千百次,找得著甚麼?」

「我找不著。」黃太怒視他丈夫:「終有一天我必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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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太隨便找個咖啡室與莉娜坐下詳談,然後將一個星期以來發生的事從頭到尾說一遍。

莉娜愈聽愈覺得希奇。他驚訝黃太那麼快便判定丈夫變心。莉娜問:「你找到證據沒有?你會不會太多疑?有時那些證據與事情毫不相干,根本不成證據,難以定準。須知道,要證明一件事物存在,很容易;但要證明它不存在,便困難了。」

黃太聽後,忽然抬起頭來。他捉著莉娜的前臂,瞪著眼,厲厲地盯著他:「對!要證明一件事物存在,是容易的。」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香港)

2 則留言:

  1. 雖然不太明白你想表達什麼, 但絕對支持閣下之微型小說~~
    為何這麼多的''她''寫作''他''呢? 挺不像你的作風...

    師兄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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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噢!看來我失敗了。

    我想表達的是「懷疑」。如果這個故事能引起讀者對各個人物產生懷疑,並且無從判斷誰是誰非的話,那麼這篇短文就算成功了。

    謝謝你提醒。「他」本來就可以用作女性的人稱代詞,「她」是「新文化運動」前後才出現的,只有約100年歷史。雖然「她」已經非常普及,但是我堅持只用「他」。這是我不切實際的執著。我總覺得如果可以不用「她」,而讀者又可以清晰地看得出「他」是誰的話,那麼故事才算有條理。

    不過,你提醒了我。我沒有必要那麼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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