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微型,依我的理解和體驗,就是細節在數量上的最大濃縮,以一兩個細節表現一個完整的故事,這就是微型小說。……微型小說可以是短篇小說的極致,集中體現了細節和文字的魔力。所以認為微型小說是初學寫作者最佳練筆體裁,實在是莫大的錯誤。」王璞:《怎樣寫小說--小說創作十二講》(香港:匡智,2008),頁40-41。



2008年1月20日 星期日

仲男 - 阿騰

仲男  阿騰

仲男已經六歲,仍然發育得不健全。他個子細小,看起來像個三歲童;兩腳不協調,走路的時候匍匍匐匐;說話的時候像含著糖果,要費很大的勁兒才能吐出一個字。他母親見他的成長比不上同齡的小朋友,為此擔憂不已。

呂卿在紅磚屋裡走出來,一邊用圍裙抹那油淋淋的雙手,一邊向兒子大聲呼喊:「仲男!吃飯啦!」

仲男在雄雞堆裡玩了一整天,不覺天色已晚。他一聽到母親的叫嚷,立即連跑帶跳,蹓到母親身邊。沿路盡是碎石,他跑起來跌跌碰碰。忽然給自己的腳絆著,失去重心,向前仆倒。呂卿見狀,立時撲出去,在孩子還沒跌在地上之前用兩手抱起他。孩子沒有受傷,卿媽如釋重負,連自己剛才雙膝著地所承受的點點傷也沒所謂了。

「你怎麼那樣不小心?剛才嚇壞媽媽哩!」母親緊緊摟實孩子,不許他一寸皮膚觸地。

「媽,我,餓。」仲男用力吐出這三個字。他心裡只掛念吃的,因此竭力掙脫母親的臂彎,一股勁兒衝到房子裡去。

仲男跑到飯桌邊坐下,沒等母親來到就先抓起一雙箸,插在最後一塊土豆片上,然後往嘴裡送。原來他老爸早已坐席,只是等得不耐煩,沒等兩母子便已經起筷,早就吃掉大半碟青菜,剩餘兩碗米飯和一塊土豆片。

呂卿隨後跟上兒子,甫坐下,老爸就站起來,說:「我吃飽啦。」說完,闊步走出家門。

女人慌忙問「你去哪?」

「你別管!」男人頭也不回,直走出房子。

女人看著丈夫的身影,再回頭望望兒子,不禁淚眼瑩瑩:「我情願你生下來是個女的。」

***

在這國家,做女人命賤,住在鄉村的女人命更賤,倘若嫁著一個男人,沒生出半個麟兒,卻接二連三生了一大堆女娃的話,那女人就比紅杏出牆更加可恥。整條村子的人都會看不起那女人。即使那人勇氣卓越,敢在大街上若無其事地行走,至終會因為閒言閒語而不敢再離開家門半步。這樣的女人,倒不如不生育好。

呂卿在這國家這村莊裡過活。他婚後第二年懷胎。人人見他肚子脹鼓鼓,看起來圓圓尖尖的,準會誕下男兒,所以紛紛祝賀他。沒料到生出來的竟是女兒,而且一連兩個,是雙胞女嬰。女人花盡力氣產下兩個孩子,心裡焦急不已,急忙問接生婆孩子孰男孰女。接生婆楊大媽左臂一個,右臂一個,把兩個女娃抱給生母看。怎料呂卿立時嚇得眼前一黑,昏睡過去,若不是接生婆死按住他的人中不放,他大概一睡不起。卿媽醒轉過來,頓時哭成淚人,一時說做女人命苦,一時說不願做人。

呂卿一連誕下兩個女娃,傷心不已,結果鬱出病來。他一病便臥床半年,於是對女兒疏於照顧。他丈夫又對女兒毫不著緊,結果兩個女兒相繼夭折了。

母親見兩個骨肉離世,病得更加厲害,甚至不思飲食,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多虧楊大媽尋來偏方,又安慰又鼓勵,說服呂卿吃她弄來的補身藥,他的身體才好轉過來。後來呂卿果然如楊大媽所說,又懷了孕。這一胎是個男嬰。接生婆將男兒捧到卿媽面前。他一看見孩子的子孫根,彷彿忘記剛剛生產的痛楚,反而精神百倍,笑得合不攏嘴,認為從前所承受的冤屈都如煙散去。從前他在大街上只得垂著頭得默默地走,此後不自覺昂首挺胸,大搖大擺。人們本來對他不揪不睬,自從誕下麟兒,個個都稱讚他容光煥發。

卿媽十分清楚,仲男改變他不幸的一生。

***

呂卿的丈夫離開不久,門外便傳來叩門聲。卿媽以為是丈夫回來,立即走過去應門。然而叩門的人原來是接生婆楊大媽。

楊大媽遞來一件物事,齜牙咧著道:「卿!我帶來一樣寶貝。有了它,下次又添個男丁。」

「不!我不要。當我一想起那東西,就想吐。」

楊大媽大惑不解,問:「上次你不是靠那兩個死嬰才誕下仲男的嗎?」

呂卿立時臉色一轉,瞳孔擴張,盯著楊大媽手上的包包:「對!多虧你,我才產下一個癡呆兒!」說完厲眼瞪著楊大媽:「你走吧!我不再相信你了。」

楊大媽看見他的神情,便收一副笑臉,毫不客氣地道:「呵!你別忘了生男丁是拜誰的功勞。我的藥方子能夠保證生男,沒保證生個健康的男兒!你看徐媽王媽盧媽,他們不都誕下肥肥白白,精靈乖巧的男娃嗎?他們的孩子長大啦,個個會跑會跳能讀能寫,就是你的不會。你的肚子不爭氣你不怨!你死去的女兒沒保佑你也不怨!現在卻來怨我?」

「夠啦!我不願聽你胡扯。你快滾。」說罷呯一聲關門,震耳欲聾。

仲男察覺到母親的異樣,於是從飯桌旁的座位跳下來,走到母親跟前。

卿媽一看見仲男,便緊緊擁著他,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道:「女兒啊!你們在天之靈,要替我兩母子爭一口氣!」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

2008年1月19日 星期六

赫拉克雷斯遊戲 - 阿騰

赫拉克雷斯遊戲  阿騰

赫拉克雷斯(Heracles)是希臘神話中的英雄。他是宙斯(Zesus)和安菲特律翁國(Amphitryon)的王后阿爾克墨涅(Alcmene)所生的。由於他是宙斯與凡人女子所生的兒子,所以生來就受到天后赫拉(Hera)的憎恨。赫拉克雷斯出生後,母親因為害怕赫拉而將他丟到野地裡。然而赫拉從旁經過,因為不知情而用自己的乳汁餵餔他,令他力大無比,成為有名的大力士。赫拉的嫉妒令赫拉克雷斯不能成為地上至高無上的王,又讓他發瘋殺死自己的妻兒。後來,赫拉要他為當上國王的兄長歐律斯透斯(Eurystheus)完成12件苦差……

我一面看著《簡明希臘神話》,一面想:「那與黃老先生的『赫拉克雷斯遊戲』有甚麼關係?」

今天早上,總編輯對我說:「黃老先生是個隱世富豪。他臨終前決意舉行『赫拉克雷斯遊戲』,並將自己的遺產悉數餽贈遊戲的優勝者。『赫拉克雷斯遊戲』歷時經年,上星期終於結束了,勝利者是潘卓然先生。我手上有他的地址和電話,你快快聯絡他做訪問,訪問遊戲的詳情、勝出的祕訣、獲得鉅額財富之後的打算……你的訪問將會用來做一篇特刊,佔據一整個版面。這是你爭取表現的好機會,所以你要用心去作!知道嗎?」

難得總編輯讓我一展拳腳,即使我對此事一無所知,仍急不及待接過這燙手山芋。我二話不說便答應總編輯給我的任務,還急得給自己的唾液嗆到。總編輯見我紅著臉,一臉窘迫,不禁哈哈大笑。

***

我叩門進入潘卓然先生的居所,自我介紹一番,並且道明來意。

那時潘先生坐在桌子旁邊,默不作聲。我上前靠近他,發現他三十多歲,可是外表看起來卻像個四十開外的壯年人。他的皮膚黝黑,身材瘦小。頭上佈著零星的白髮,眼窩深陷,鼻子卻蒼勁有力。眼角的皺紋和鼻翼兩邊的法令將五官勾勒得更加細緻。一看之下,這人似乎飽歷滄桑。

潘先生沒有理睬我,只顧著搖晃手中的玻璃瓶。我的目光給他手上的瓶兒吸引著。那瓶子盛滿乳白色的液體,裡面盛著一樣物事。那物事先在濁液中浮浮沉沉,然後隨著瓶內的漩渦打轉,彷彿暴風雨中的葉片。無論我如何努力追尋它的軌跡,也無法分辨那物事到底是甚麼。潘先生不發一言,只定睛注視那瓶。我亦目不轉睛看著它。

如此過了約莫五分鐘,他忽然開腔道:「『赫拉克雷斯遊戲』的規則是要讓五十位參賽者在一個無人荒島內競技。誰首先完成遊戲內的十二項任務,並且最先返回起點的話,誰便獲得勝利,獨享一億元遺產。」

我立即找個位置坐下,趕緊拿起筆記本和錄音機,問:「至於那五十位參賽者,他們是怎麼樣的人物?」

「男或女、年輕人或老年人、貧或富;幾乎甚麼種族、信仰、背景的人都有。但都有一樣共通點……」他深呼一口氣,繼續道:「所有參加者都是那人的私生子女。」

我的眼睛瞪得前所未有地大,連眼球也幾乎掉出來:「甚麼?你說那五十人都是黃老先生的子女?」

「對!」潘先生垂著頭,把臉側向一邊,試圖迴避我的目光。他幽幽地說:「一直以來家母都騙說我是個遺腹子,沒料到我的生父居然是個富豪,而且為我平白添了四十九個兄弟姊妹!」他深歎一口氣,換了一副詭異的臉,朣孔也在擴張:「一年前,他的妻子拿著那男人的遺囑向我兩母子宣告這事實,並按照那人遺願舉行這個荒謬的遊戲。」

「荒謬?」我心想:「對了!一個男人能夠誕下五十個私生子女,單是這一點,已經夠離奇的了。」

「金錢有著難以言傳的魔力。」潘先生淡淡地說。他瞪著眼,嘴角微翹,額前的皮肉正在抽搐:「金錢能叫人失去常性,也叫人癲狂。在鉅款的利誘下,無論多瘋狂的事情也敢作。」

我戰戰兢兢地道:「你能舉例說說嗎?」

他抬起頭來,身子傾前,眼睛死死地盯著我雙目,冷笑道:「十二項任務裡,每一項都叫我畢生無法忘懷!」說罷,便將那盛滿乳白色液體的玻璃瓶放在我的面前。

我低頭盯著那瓶兒,一臉狐疑。瓶內的漩渦慢慢平息,逐漸沉澱。在我眼前的瓶子裡,有一樣物事浮沉著--一根瘦長的手指!這時,我才發現到他本來緊握著玻璃瓶的手,原來獨缺一隻手指。我嚇得目瞪口呆,不禁用手遮掩口鼻:「那是……」

他咳笑起來:「『赫拉克雷斯遊戲』的第一項任務--將自己的一根尾指割下來。」他眼球滾動著:「呵哈!沒料到五十人裡面,居然沒有一個拒絕一億元的引誘!」

他邊說邊笑,表情猙獰而扭曲。我看著他的臉,連自己的身體也不斷打顫,久久無法止住。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

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

披著羊皮的狼 - 阿騰

披著羊皮的狼 阿騰

這種寫作模式,大概源於西西的《星期日的早晨》

所有綿羊都天生「異稟」,每一隻生來都有一雙近視眼,連小白的也不例外。小白的近視毛病比其他的綿羊還要嚴重,嚴重得前面三步的東西都總是化作一團的。平時牠要靠牧羊犬來領路。只要牧羊犬叫吠一聲,牠就曉得應該往哪兒走,總不會迷失。一天,牧羊犬帶大伙兒到新地方去吃發芽三天的嫩草。忽然,

( )一朵嬌艷的蝴蝶飛到小白的鼻前,

( )一幅梵高的名畫《向日葵》被風吹到小白的眼底,

( )一片銀白色的雪花輕柔地在小白的眼前降落,

小白從來沒有看過這樣新奇的東西。牠看得心花怒放,將牧羊犬完完全全地拋到九霄之外。為了追逐會飛的花,小白與他的朋友失散了。不經不覺,牠走進了

( )禁忌森林

( )瘋狂博士的實驗室

( )我的夢境

(畢竟路標對大近視不管用)。那裡有各式各樣的野獸,其中包括連小紅帽也咕嚕得下的大野狼。天生不懂得害怕的綿羊只管咩咩叫,即使沿地滿佈

( )野獸的骸骨,

( )死蟑螂,

( )牛糞,

也不見一絲顫抖(別忘記他的近視眼)。



一隻叫阿強的豺狼悄悄地走到小綿羊的後頭。這隻天生的殺手將自己的鼻息和腳步聲與獵物合而為一,「羊」不知「羊」不覺地尾隨在後。這隻狼像女巫般舉起正在抽搐的雙手,張開利齒一樣的爪,慢慢伸向無知的小羊兒……

( )「一百元一個蘋果,要不要?」阿強敲詐小白,說。

( )「請問……請問,洗手間在哪裡?」阿強急得打顫,問道。

( )「想繼續走的話,先向我叩三個響頭」阿強恐嚇小白,說。



豺狼和綿羊在生物分類學上屬於不同綱不同目。儘管牠們如何指手劃腳,兩者也不知道大家想說什麼。豺狼用盡各種方法想令綿羊知道,綿羊也極力想豺狼再表達一遍,兩者比「雞同鴨講」還要混亂,最後豺狼只好放棄,說了一句話:

( )「是日歲破,諸事不宜。」

( )「這團白色的東西是瘋子嗎?怎麼胡言亂語?」

( )「我早就應該好好學習英語。」

這一句說話剛好就是綿羊語言裡的另一句話「我想要你的毛皮」。



小白一向十分慷慨,而且樂於助人,況且羊毛剪光了還會再長出來,所以牠毫不吝嗇地立即脫下的自己的羊皮遞給豺狼。阿強見狀,眼珠一轉,心想:

( )「今季流行白色,換個新裝也不錯!」

( )「給我白毛皮,當作舉白旗?」

( )「先搶掉你的毛皮,再一口吞掉你。又拿又吃--大豐收哩!」



於是阿強毫不猶豫就接過羊兒的毛皮,打算穿上這件新奇的衣服之後大快朵頤。牠先脫下自己的狼皮,丟在地上,然後再穿上綿羊的。可惜豺狼的肚皮太大,衣不稱身,花了大半個小時才勉強穿好這一身新衣裳。然後阿強張開龐大的嘴巴,甚至下巴也掉了下來。可是,

( )小白剛剛給牧羊犬的叫吠聲吸引,返回綿羊群那裡去。

( )受牧羊犬所托的泰山先生早就找回小白,並且帶牠返回草原裡去了。

( )小白趕著去聽1時30分的電台節目,早就坐公車回草原裡去了。



小白的失蹤是阿強的意料之外。阿強把自己的下巴裝好,定住心神以後,決定不理會剛才遇到的綿羊,改變一下身份,嘗試一下綿羊的生活。牠過於興奮,忘記拾回地上的狼皮,二話不說就

( )沿著小白的足印走到草原。

( )運用指南針和地圖走到草原。

( )坐公共巴士到草原去。



終於到達草原了!阿強混在綿羊群中間生活。他身上的穿的是綿羊的毛皮。縱使牠身上的衣服小了一個尺碼,但是不細心看的話,絕對不會讓人發現的。況且所有綿羊都天生近視,怎會有羊發現豺狼的真面目?至於牧羊犬呢?因為

( )綿羊皮上面仍然存有特別的羊羶味,

( )牠長年鼻敏感,鼻子嗅不到氣味,

( )牠被阿強收買,

所以狗兒天生鼻子再多靈光也不管用了。



披上羊皮的狼自由自在地在原野下散步、吃草、遊玩,發現做綿羊頗為自在。不過一個月之後,阿強居然感到後悔了!牠發現做綿羊也有牠的苦處。例如,每一天烈日當空都會令到身負厚重羊毛的牠焗得一身都是汗,又濕又黏,好不難受。再者,青草根本不適合豺狼的胃口,任阿強如何努力學習綿羊的飲食習慣無法改變豺狼天生不吃素的本質,甚至

( )一嗅到青草味也叫牠嘔吐大作

( )令牠得了胃病,肚子疼了整整一個月。

( )令牠患上厭食症,肚子瘦了一個圈。



最後,儘管牠如何努力地和其他綿羊聊天,綿羊們始終不明白牠在說什麼,一個月的自說自話幾乎叫牠發瘋了。這時候阿強發現豺狼的生活本來也不壞,只是牠習慣舊日的生活,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已。於是牠決定丟棄綿羊外套做回豺狼。當牠返回原來居住的地方,才驚覺自己身上什麼衣服也沒有。牠四處尋找自己的狼皮,卻怎樣也找不著。另外,豺狼朋友認不出沒有穿著狼皮的阿強,所以沒有朋友肯理睬牠。最糟糕的是阿強做綿羊做得太久,完全忘記了如何捕食,也忘記了豺狼的語言。結果

( )牠只能夠在森林裡徘徘徊徊,永遠孤獨一個,空著肚子挨餓。

( )牠唯有到馬戲班裡表演,天天給人指著鼻兒笑,才能賺到一塊錢去買肉吃。

( )____________________(請讀者創作豺狼的結局)

(二零零三年十月中初稿)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