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微型,依我的理解和體驗,就是細節在數量上的最大濃縮,以一兩個細節表現一個完整的故事,這就是微型小說。……微型小說可以是短篇小說的極致,集中體現了細節和文字的魔力。所以認為微型小說是初學寫作者最佳練筆體裁,實在是莫大的錯誤。」王璞:《怎樣寫小說--小說創作十二講》(香港:匡智,2008),頁40-41。



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

披著羊皮的狼 - 阿騰

披著羊皮的狼 阿騰

這種寫作模式,大概源於西西的《星期日的早晨》

所有綿羊都天生「異稟」,每一隻生來都有一雙近視眼,連小白的也不例外。小白的近視毛病比其他的綿羊還要嚴重,嚴重得前面三步的東西都總是化作一團的。平時牠要靠牧羊犬來領路。只要牧羊犬叫吠一聲,牠就曉得應該往哪兒走,總不會迷失。一天,牧羊犬帶大伙兒到新地方去吃發芽三天的嫩草。忽然,

( )一朵嬌艷的蝴蝶飛到小白的鼻前,

( )一幅梵高的名畫《向日葵》被風吹到小白的眼底,

( )一片銀白色的雪花輕柔地在小白的眼前降落,

小白從來沒有看過這樣新奇的東西。牠看得心花怒放,將牧羊犬完完全全地拋到九霄之外。為了追逐會飛的花,小白與他的朋友失散了。不經不覺,牠走進了

( )禁忌森林

( )瘋狂博士的實驗室

( )我的夢境

(畢竟路標對大近視不管用)。那裡有各式各樣的野獸,其中包括連小紅帽也咕嚕得下的大野狼。天生不懂得害怕的綿羊只管咩咩叫,即使沿地滿佈

( )野獸的骸骨,

( )死蟑螂,

( )牛糞,

也不見一絲顫抖(別忘記他的近視眼)。



一隻叫阿強的豺狼悄悄地走到小綿羊的後頭。這隻天生的殺手將自己的鼻息和腳步聲與獵物合而為一,「羊」不知「羊」不覺地尾隨在後。這隻狼像女巫般舉起正在抽搐的雙手,張開利齒一樣的爪,慢慢伸向無知的小羊兒……

( )「一百元一個蘋果,要不要?」阿強敲詐小白,說。

( )「請問……請問,洗手間在哪裡?」阿強急得打顫,問道。

( )「想繼續走的話,先向我叩三個響頭」阿強恐嚇小白,說。



豺狼和綿羊在生物分類學上屬於不同綱不同目。儘管牠們如何指手劃腳,兩者也不知道大家想說什麼。豺狼用盡各種方法想令綿羊知道,綿羊也極力想豺狼再表達一遍,兩者比「雞同鴨講」還要混亂,最後豺狼只好放棄,說了一句話:

( )「是日歲破,諸事不宜。」

( )「這團白色的東西是瘋子嗎?怎麼胡言亂語?」

( )「我早就應該好好學習英語。」

這一句說話剛好就是綿羊語言裡的另一句話「我想要你的毛皮」。



小白一向十分慷慨,而且樂於助人,況且羊毛剪光了還會再長出來,所以牠毫不吝嗇地立即脫下的自己的羊皮遞給豺狼。阿強見狀,眼珠一轉,心想:

( )「今季流行白色,換個新裝也不錯!」

( )「給我白毛皮,當作舉白旗?」

( )「先搶掉你的毛皮,再一口吞掉你。又拿又吃--大豐收哩!」



於是阿強毫不猶豫就接過羊兒的毛皮,打算穿上這件新奇的衣服之後大快朵頤。牠先脫下自己的狼皮,丟在地上,然後再穿上綿羊的。可惜豺狼的肚皮太大,衣不稱身,花了大半個小時才勉強穿好這一身新衣裳。然後阿強張開龐大的嘴巴,甚至下巴也掉了下來。可是,

( )小白剛剛給牧羊犬的叫吠聲吸引,返回綿羊群那裡去。

( )受牧羊犬所托的泰山先生早就找回小白,並且帶牠返回草原裡去了。

( )小白趕著去聽1時30分的電台節目,早就坐公車回草原裡去了。



小白的失蹤是阿強的意料之外。阿強把自己的下巴裝好,定住心神以後,決定不理會剛才遇到的綿羊,改變一下身份,嘗試一下綿羊的生活。牠過於興奮,忘記拾回地上的狼皮,二話不說就

( )沿著小白的足印走到草原。

( )運用指南針和地圖走到草原。

( )坐公共巴士到草原去。



終於到達草原了!阿強混在綿羊群中間生活。他身上的穿的是綿羊的毛皮。縱使牠身上的衣服小了一個尺碼,但是不細心看的話,絕對不會讓人發現的。況且所有綿羊都天生近視,怎會有羊發現豺狼的真面目?至於牧羊犬呢?因為

( )綿羊皮上面仍然存有特別的羊羶味,

( )牠長年鼻敏感,鼻子嗅不到氣味,

( )牠被阿強收買,

所以狗兒天生鼻子再多靈光也不管用了。



披上羊皮的狼自由自在地在原野下散步、吃草、遊玩,發現做綿羊頗為自在。不過一個月之後,阿強居然感到後悔了!牠發現做綿羊也有牠的苦處。例如,每一天烈日當空都會令到身負厚重羊毛的牠焗得一身都是汗,又濕又黏,好不難受。再者,青草根本不適合豺狼的胃口,任阿強如何努力學習綿羊的飲食習慣無法改變豺狼天生不吃素的本質,甚至

( )一嗅到青草味也叫牠嘔吐大作

( )令牠得了胃病,肚子疼了整整一個月。

( )令牠患上厭食症,肚子瘦了一個圈。



最後,儘管牠如何努力地和其他綿羊聊天,綿羊們始終不明白牠在說什麼,一個月的自說自話幾乎叫牠發瘋了。這時候阿強發現豺狼的生活本來也不壞,只是牠習慣舊日的生活,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已。於是牠決定丟棄綿羊外套做回豺狼。當牠返回原來居住的地方,才驚覺自己身上什麼衣服也沒有。牠四處尋找自己的狼皮,卻怎樣也找不著。另外,豺狼朋友認不出沒有穿著狼皮的阿強,所以沒有朋友肯理睬牠。最糟糕的是阿強做綿羊做得太久,完全忘記了如何捕食,也忘記了豺狼的語言。結果

( )牠只能夠在森林裡徘徘徊徊,永遠孤獨一個,空著肚子挨餓。

( )牠唯有到馬戲班裡表演,天天給人指著鼻兒笑,才能賺到一塊錢去買肉吃。

( )____________________(請讀者創作豺狼的結局)

(二零零三年十月中初稿)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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